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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訊息(投資人)
澄清106年09月25日工商時報及106年09月22日Pchome新聞之報導
2017/9/25
  主旨   
澄清106年09月25日工商時報及106年09月22日Pchome新聞之報導
  符合條款   
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06/09/25 
 
說明 
1.事實發生日:106/09/25 
 
2.公司名稱:凡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 
 
3.與公司關係[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]:本公司
 
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
 
5.傳播媒體名稱:106年09月24日工商時報及09月22日Pchome新聞之報導
 
6.報導內容:
1.工商時報106/09/24 B10版報導:"凡甲搭電動車題材" 凡甲(3526)在此波台股攀上萬點之際....凡甲身為大陸電動車龍頭比亞迪的電池關鍵連接器組獨家供應商..."
2.Pchome新聞 股市版報導:"H2業績向上+比亞迪催油門,凡甲攀高價" 凡甲(3526)8月合併營收1.83億元...凡甲下半年業績可望優於上半年,營運可望重回成長軌道。 
 
7.發生緣由: 
1.該些報導對於本公司之敘述、預測及成長幅度,係為市場推估與媒體推測,本公司並未對外公開且非本公司發佈之廠商資料及數據。
2.提醒投資人應以本公司公告訊息為主要參考,以確保投資人權益,特此說明。
 
8.因應措施: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資訊,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。 
 
9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